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川渝两省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制定《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公开征求《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的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7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邮编:401147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邮箱:1046731330 qq.com
附件: 1.关于印发《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xlsx
3.起草说明.docx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