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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求 《内蒙古自治区餐饮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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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6-03 05:33: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餐饮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7月1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1 截止日期 2024-07-0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内蒙古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餐饮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2024年7月1日前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冯丹丹  

联系电话:0471—4500053  

联系邮箱:nmgyjjcyc@126.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处  

邮政编码:010010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餐饮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起草说明.pdf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日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约谈 安全责任 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法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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