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szhifaju@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金昌南路279号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邮编:730030)。请在信函上注明“《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
附件:《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