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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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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4-03 10:10:32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1
核心提示: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市场监管
发布单位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02 截止日期 2024-04-1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甘肃
备注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szhifaju@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金昌南路279号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邮编:730030)。请在信函上注明“《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

附件:《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   《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区: 甘肃 
 标签: 举报 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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