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加强行业管理法制建设,保障奶产业稳定发展。我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条例修订工作,现将条例修订草案及其说明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于2024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系电话:0951-5169610、5169910。
电子邮箱:nxncyz@126.com。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农业大厦1411办公室,邮编750002。
附件: 1.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2.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及对照文本.docx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