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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等文件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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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13 10:12:58  来源: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7
核心提示:目前已经形成《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引》《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引》(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截止日期 2024-01-0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徐州市
备注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清单,规范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典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局正在开展免罚轻罚清单修订工作和典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指引制定工作。在前期书面征求意见和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目前已经形成《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引》《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引》(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月6日。反馈方式:1、来信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221018;2、电子邮件:564486965@qq.com。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1.附件5反馈意见表.docx

   2.附件4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docx

   3.附件3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引.docx

   4.附件2对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案件的行政处罚裁量指引.docx

   5.附件1《徐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docx

 地区: 徐州市 
 标签: 案件 特种设备 经营 行政处罚 指导意见 违法行为 违法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食品经营 超过保质期 裁量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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