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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征求《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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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12-05 14:19:5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持续激发传统市场消费潜力活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于2020年7月制定印发《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指导全区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持续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拟正式印发《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01 截止日期 2023-12-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新疆
备注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持续激发传统市场消费潜力活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于2020年7月制定印发《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指导全区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持续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拟正式印发《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请于该日期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反馈修改意见建议。

联系人:阿克玛热丽·巴格达力

联系电话:0991-2811890,0991-2835403(传真)

电子邮箱:ahmaral@xjaic.gov.cn

信函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地区: 新疆 
 标签: 经营 市场监管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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