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有效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了《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各单位、个人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联 系 人:郭蓉
联系电话:0931-853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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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