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保护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会同市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集中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为了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决定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全文公布。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11月24日前反馈至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电话:68613706;传真:68613800;电子邮件:szrdfgw@rd.suzhou.gov.cn。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