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发挥排污权交易要素保障作用,实现排污权跨区流转、交易,保障项目落地实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我厅研究起草了《河北省排污权跨区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于2023年11月25日前书面反馈我厅(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感谢支持。
联 系 人: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 刘增强
联系电话:0311-85202680
邮 箱:paiwuquan@126.com
附件: 河北省排污权跨区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