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规范我省环评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环评机构监督管理,我厅拟定了《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环评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
电 话:(0311)87908350
传 真:(0311)87908515
邮 箱:hbhpc2023@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51)
附件:1. 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