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指导意见》《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四张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2、3),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6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四张清单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4),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单位反馈意见建议的,请在反馈表中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建议的,请在反馈表中提供实名。
联系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电话:025-84648784,邮箱:njscjgjfgc@163.com。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3改.docx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