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草拟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选择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277735995@qq.com。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我局。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550002。
三、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我局。传真号码:0851-85850033。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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