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维护消费市场公平秩序,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17日。
二、征集领域本次活动围绕社会公平,聚焦民生热点,主要征集消费者在电信服务、保险服务、医疗美容、汽车销售、网络购物、家庭装修、教育培训、餐饮服务、家政服务、旅游服务和预付式消费、商品房销售、基础公共服务(包括水、电、燃气、交通、供暖)等多个领域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
三、征集内容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合同条款主要指经营者违背诚实守信原则,单方制定的对消费者明显不利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您在线上或线下日常消费中遇到经营者在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电子协议等方面使用的格式合同中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方面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例如:在外就餐时,一次性筷子收取了工本费;缴费容易退费难,设置苛刻的退费条款和极重的违约责任;“特价商品不包退换”“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等问题。请广大消费者注意收集,据实反馈。
四、征集方式请消费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详细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线索,相关内容发送至邮件wjc@hebamr.cn。佐证材料包含具体的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消费何种产品或服务、条款内容和事件详情,如有网页链接、视频和图片线索也请一并提供,邮件请注明“格式合同条款征集”字样。我们将对您提供的线索及时进行梳理、认真分析研判,适时会同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治理,维护消费公平。对发现的利用格式合同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请同时通过“12315”投诉举报。
感谢您为改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问题研究解决提供助力!让我们携手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