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西洋参、灵芝、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省市场监管厅印发通知,对试点生产企业选取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试点期限等进行明确,经企业申报、市(州)局审核,现将关于开展西洋参、灵芝、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第三批17家试点生产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截至11月3日。
附件: 第三批西洋参、灵芝、黄芪3种物质试点企业名单.xlsx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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