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原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云工商规字〔2018〕1号),施行有效期三年,现有效期届满已自动失效。为继续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修订形成了《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社会公众可在2022年10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裴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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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云南省省级广告产业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