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国发【2021】37号),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编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实施意见(送审稿》已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王洪波 13895302468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起草说明.pdf
2.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的实施意见(送审稿).pdf
3.《征求意见表》.doc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