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对《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鄂应急规〔2021〕2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请将盖章(或签字)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1203626818@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64,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二号文修订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
附件: 1.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稿).doc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