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省生态环境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hbtzf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6日
关于《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主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解决省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形成条文57条。按照地方立法的要求,对于其他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没有做重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