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失职失责行为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库存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失职失责行为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库存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02 05:18: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735
核心提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失职失责行为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库存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4月16日前反馈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2 截止日期 2022-04-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内蒙古
备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失职失责行为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库存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4月16日前反馈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 系 人:任晓军

联系电话:0471-6946670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邮编:010055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1:《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库存监管暂行办法》.doc

   附件下载2:《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失职失责行为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pdf

 地区: 内蒙古 
 标签: 库存 粮食 储备粮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