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按照商务部等9部门制定的《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我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了《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经过向市级部门和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目前的《重庆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文本。现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日-4月8日。
公示期间,我们将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市场流通处(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能源大厦2幢;联系电话:62662795;邮编:400061)。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