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4 01:33:23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722
核心提示: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力度,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14 截止日期 2022-04-12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上海
备注  

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力度,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司法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648号,上海市司法局立法二处,邮编:200030

电子邮件地址:sfjlifaerchu@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2日。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14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投诉举报 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草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