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力度,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司法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建国西路648号,上海市司法局立法二处,邮编:200030
电子邮件地址:sfjlifaerchu@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2日。
上海市司法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