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工作方案》(京审改办发〔2020〕2号)的要求,我们拟出台《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变更总价类(进口)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变更总价类(出口)两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意见(试行)》(详见附件),主要内容为在本市全域范围内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变更总价类(进口)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变更总价类(出口)”两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审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4日—3月10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2年3月10日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发送至:zhaoyadong@sw.beijing.gov.cn。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10-55579493
附件: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变更总价类(进口)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变更-变更总价类(出口)两事项告知承诺实施意见(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