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国家法规草案 »商务部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03 10:21:50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1475
核心提示: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包括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和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
发布单位
商务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30 截止日期 2023-01-2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包括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和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拟删除技术条目32项,修改36项,新增7项,修订后《目录》共139项,其中,禁止出口技术24项,限制出口技术115项。此次修订对《目录》进行较大幅度删减,细化部分技术条目控制要点,为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创造积极条件。

现就《目录》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 电子邮件:miaoyang@mofcom.gov.cn;

2. 传真:010-85093148、010-65197926;

3. 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服贸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出口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

附件: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公众意见版)

商务部服贸司

2022年12月30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进出口 出口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2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