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草拟了《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线提交或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0楼1015室市市场监管局许可注册科,联系电话:0756-2622269,邮编519000。
来信请在信封注明“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sscjgjzck@zhuhai.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
附件: 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