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加快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局组织对《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进行了修订。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就《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01室。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angzhenqiang@commerce.sz.gov.cn。
附件: 1. 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