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法规正式项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j_lx@xm.gov.cn。
厦门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