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为做好我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法律、法规及规章,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订了《郑州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6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spc2006@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为“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邮政编码:450000,联系电话:0371-67183908。
附件: 《郑州市鲜湿类大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