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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对《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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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15 10:54:29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7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我局起草了《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1 截止日期 2021-07-11
有效性状态 地区 福建
备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我局起草了《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jackson_dy@163.com;

二、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350007。联系人:张松昌,电话:0591-8758105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

附件:

附件1:   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轻违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6.11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6.11征求意见稿).xls

 地区: 福建 
 标签: 违法行为 市场主体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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