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宏观引导功能,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效率,转变管理方式,促进项目环评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有关政策作出优化调整,制定了《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5651
邮 箱:wjcai@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003)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