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本市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对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作出优化调整。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
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21)23115651
邮 箱:wjcai@sthj.shanghai.gov.cn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00003)
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