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受理、核查、审批和发放等工作,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5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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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