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实现闭环管理。我局制定了《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反馈。
联系电话:89662066,邮箱:76321829@qq.com。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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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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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1-03-11 | 截止日期 | 2021-03-22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温州市 | |
备注 | 附件: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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