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要求,我厅对原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于2014年联合制定的《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陕西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厅(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许枫 029-63916278(兼传真)
电子邮箱:hbtzfj@shaanxi.gov.cn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11-42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