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省市场监管局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 sxsjsjc@126.com提交意见或建议,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交流和沟通。
征集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8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处,联系电话:0351-7680196。
附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 (试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