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编号:
在 组织的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你单位生产的 产品,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于六十日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
□对在制产品和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
□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做好修理、更换、退货工作。
□结合产品检验报告中的不合格项目,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未经我局认定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销售同一产品。
我局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监督抽查后处理的市场监管局名称)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编号:
在 组织的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你单位销售的标称为 生产的 产品,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于六十日内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立即停止不合格产品的销售,对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负责做好“修理、更换、退货”工作;
□向供货方通报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情况;
□针对质量问题,查清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未经我局认定复查合格前,不得恢复销售同一产品。
我局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监督抽查后处理的市场监管局名称)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编号:
在 组织的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你单位销售的标称为 生产的 产品,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经后处理整改复查,结论为
□合格;
□不合格。
我局地址: 联系电话:
(负责监督抽查后处理的市场监管局名称)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生产地址:
产 品 名 称:
不合格报告接受日期:
核 查 日 期:
核查组成员签字: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
现场核查结论的判定说明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共分为八条十七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各条款的结论分为“符合”“轻微不符合”和“不符合”。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
核查项目中“轻微不符合”不超过4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
核查项目中出现一款“不符合”或者核查项目中“轻微不符合”超过4款,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核查内容:核查组检查的所有材料应限定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范围。
5、现场核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核查后,填写最终结论。
序号 |
核查内容 |
核查要点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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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是否下达了该类不合格产品生产暂停通知单;查生产记录,下发生产暂停通知单后是否继续进行该类不合格品的生产; |
o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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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出货记录或台帐,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不合格产品是否继续出厂。 |
o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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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业法定代表人向全体职工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 |
1.查会议记录或其他证明文件,是否向全体职工作了通报;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
2.是否有整改方案,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
o符合 o不符合 |
|||
3.针对整改是否落实了责任制。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
(三) |
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
1.是否有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分析报告。 |
o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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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明确了责任人。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
3.对相关责任人是否有处理措施。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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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
1是否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是否有不合格产品的流向调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置说明等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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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对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o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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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在管理、人员、技术、工艺设备、原材料、产品检验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 |
1.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分析报告是否明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是否准确、真实;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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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真实有效;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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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积极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 |
1.与该不合格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含生产工人、检验人员、相关负责人等。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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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了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企业是否参加。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o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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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
对照不合格处理通知单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
o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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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 |
1.是否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 |
o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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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有不合格产品整改成效的验证报告。 |
o符合 o轻微不符合 o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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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抽、省抽不合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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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结论 |
o 合格 o 不合格 |
附件4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移送单
编号:(流水号)
在 组织的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你局辖区的有关经营者生产/经销的产品为不合格品(名单附后)。
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生产者/经销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请报告我局。
附件:不合格产品名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章或监督抽查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
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者/销售者名称 |
检验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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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案件线索移交通知书
编号:(流水号)
处(室、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
案件线索移交你处(室、局),请依法调查处理。
附件:(相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章或监督抽查业务专用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报表
单位名称(公章): 统计范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抽查 类别 |
后处理类型 |
不合格生产者、 销售者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规格型号 |
接受移送时间 |
移送单编号 |
复查 时间 |
完成 情况 |
是否立案 |
收回 数量 |
处理 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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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