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现将市市场监管局代市委(市委办)、市政府(市府办)起草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征求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建议和意见:
1、电子邮箱:1261257881@qq.com;
2、传真:89382659;
3、邮件:鄞州区和济街69号宁波市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保护处1208房间;
4、联系电话:89382659;联系人:秦燚;
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23日。
1.《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