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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对《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函 (环评函〔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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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23 09:35:50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376
核心提示:中国生态环境部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印发了《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19〕939号),要求对违法排污单位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为有效指导各地规范整改通知书格式和工作程序,加强限期整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我部拟印发《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评函〔2020〕18号
发布日期 2020-03-20 截止日期 2020-03-2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附件:1.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全覆盖,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19〕939号),要求对违法排污单位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为有效指导各地规范整改通知书格式和工作程序,加强限期整改排污单位监督管理,我部拟印发《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0年3月26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白璐 蒋松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427
 
    传真:(010)66556428
 
    邮箱:mee.permit@mee.gov.cn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2020年3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地区: 中国 
 标签: 污染源 登记 违法 清理整顿 环境管理 发证 许可 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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