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苏州市农家乐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苏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为提高立法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度,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和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社会各界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或建议的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4月16日。
二、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肖娴(收)邮政编码:215006?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253106867@qq.com。
三、 附件
苏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农家乐(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