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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晋市监标管函〔2019〕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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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5-06 09:32:53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075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精神,我局对2016年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5月10日前反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晋市监标管函〔2019〕112号
发布日期 2019-04-29 截止日期 2019-05-1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山西
备注  
省民政厅,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精神,我局对2016年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团体标准培育发展指导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5月1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标准管理处郭晓青
 
    联系电话:0351-7680100、13835110456
 
    电子邮箱:sxsbzgl@163.co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地区: 山西 
 标签: 市场监督 标准化管理 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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