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2-25 01:49:50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900
核心提示:为了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合法性、延续性,我局在原制定依据没有修订调整的情况下,未对原《实施细则》做大的修改,仅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待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修订后,我局将按照总局新规精神重新修订《实施细则》。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2-25 截止日期 2019-03-04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广东
备注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5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起草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3年)》(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19年2月19日到期。按照《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粤市监法〔2019〕129号)要求,现予重新制定。为了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合法性、延续性,我局在原制定依据没有修订调整的情况下,未对原《实施细则》做大的修改,仅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待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修订后,我局将按照总局新规精神重新修订《实施细则》。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pjy2018@163.com
 
  2.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邮政编码:510620。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细则 市场监督 食品经营许可 审查通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