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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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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5-12 09:21:33  来源: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63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函》(辽食药监法便函[2016]3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外省市有关目录制定情况,结合我市监管实际,拟定了《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及《沈阳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
发布单位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08 截止日期 2017-05-17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沈阳市
备注  http://www.shyfda.gov.cn/eap/85.news.detail?news_id=13342
  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食药监局《关于制定<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函》(辽食药监法便函[2016]3号)等文件要求,参考外省市有关目录制定情况,结合我市监管实际,拟定了《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及《沈阳市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限为2017年5月17日,征求意见邮箱地址:22526236@163.com,电话:024-23862686。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附件下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
 
  《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目录》
 
  《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
 地区: 沈阳市 
 标签: 食品安全条例 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 食品摊贩 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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