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提升我省“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成效,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起草了《广东省“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4月21日前反馈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教珠,020-37886062,3788606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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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