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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市监注册〔2024〕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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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2-04 16:00:48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1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的部署,为加快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文号 沪市监注册〔2024〕480号
发布日期 2024-12-04 生效日期 2024-1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公积金管理部:

现将《上海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的部署,为加快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整体政府”理念,把推动支持企业跨区域流动作为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将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向纵深推进,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迁移系统性重塑、服务全方位提升,统筹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打通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互壁垒,提升全程网办能力,打造企业迁移“全链条”服务应用体系,有效解决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两地申请、多次跑动”问题,实现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以一体化举措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提升企业迁移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部门职责

(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整合一件事联办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同步采集各责任部门业务办理数据并及时共享企业迁移登记结果信息。

(二)市税务局:负责及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办结税务迁移手续。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及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确保限时办结。

(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及时查收、核对推送流转的联办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变更,确保限时办结。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部门联办沟通服务机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构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场景,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迁移登记、税务部门企业迁移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迁移登记(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调整)、公积金管理部门迁移登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变更)等办理事项集成整合,统一数据归集及共享机制,制定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明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交换条件和数据对接机制等技术标准,打造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标准业务流程,构建企业迁移制度性框架,实现跨部门联动办理,满足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无感化办理要求。

(二)打造企业迁移“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依托“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打造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服务专区集成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企业业务迁移办理事项,企业“一次提交”即可通过信息合并采集与数据共享方式实现“一端受理”,按照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业务流程要求,以数据共享方式将网上申请数据同步分发至各相关部门,企业登记办结后即启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企业迁移业务办理,由各相关部门依法定程序予以分类处置,各事项办理结果实时共享,进度可查,无需企业重复申请。以并联审批方式,实现高效办结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

(三)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厘清企业迁移登记与各部门业务之间的逻辑关系,自动匹配市场监管部门迁入地登记机关及主管税务机关,再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同步申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企业迁移业务办理,支持企业全事项办理或多事项“组合办”。由市场监管部门在登记源头按照各部门业务要求,统一采集数据,支撑各部门业务系统在企业登记办结后,无人工干预直接导入信息并“即办”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业务。主动跨前为企业增设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业务预检服务,对经预检存在尚未办结事宜等不适用“一件事”联办情形的进行提示,实行分类办理。

(四)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数据质量。完善系统智能预填能力。针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跨部门、跨层级的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申请表单自动预填,重复数据信息复用,企业申报迁移登记时填报的相关登记信息、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实名结果,不再重复认证和采集,实现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在线共享应用。完善数据共享质量。依托“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聚焦企业登记事项,集成迁移登记及变更登记,一体化纳入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支持企业同步申请迁移及各类登记、备案事项的组合办件,迁移信息依托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数据共享渠道实现数据共享,变更、备案事项依托现有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数据共享渠道,精准触发企业变更信息跨部门自动变更,实现企业迁移信息、变更信息共享应用。

(五)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温度。依托“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网上服务平台的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区提升系统服务能力,依托各区“‘品牌服务工作室’+窗口服务岗”提升服务能级;通过优化帮办窗口接待、“12345”为企服务三方通话、智能导办、线上“小申”智能客服及线上人工帮办提供“有疑就问,边办边问”等服务,为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咨询办理提供便利。

五、组织保障

(一)凝聚部门合力。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统筹推进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业务流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部门间高效协同配合,高质量落实“一件事”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知晓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三)开展跟踪问效。持续开展系统功能、审批流程、服务内容的优化和升级工作,推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展开体验式办理,搜集企业诉求及反馈,不断提升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服务质效。

附件:

   迁移一件事-盖章-沪市监注册〔2024〕480号(4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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