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旨在规范食品企业备案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助力营商环境提升。
该办法依据多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健委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情制定。适用范围为上海食品生产企业严于国标、地标的自定标准备案。市卫生健康部门担纲备案管理工作,依托 “一网通办” 平台开展业务。
企业作为食品安全首要责任人,需对备案材料真实性等负责,通过 “一网通办” 提交标准文本、主体资格与法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可免提交电子证照可获取部分)。若标准违规,企业要在平台改正、明示废止情况。
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为期五年,届时旧版办法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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