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解读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南川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南川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18 09:55:51  来源: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
核心提示:2024年8月13日,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了《南川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现解读如下。

2024年8月13日,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了《南川区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及认定办法》(南川市监〔2024〕11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4年1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5部门《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印发,对全国个体工商户分类分型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2024年3月2日,重庆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根据实际,在6月底前制定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示。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七个部分,分别是基本概念、分类原则、标准体系、认定机制、认定比例、认定程序、有效期和评估确认。

(一)基本概念。按照品牌影响、经营特点、技艺水平、创新潜力等指标,明确了“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概念。

(二)分类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和分类标准两个方面。结合南川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发展导向和特色产业,制定具体分类标准。

(四)认定机制。包括自主申报认定和部门推荐认定两个方面。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自主申报,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也可由经营者本人同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后,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五)认定比例。“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比例控制在“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总数量的5%以内(以每年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数量为基准)。

(六)认定程序。“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认定程序包括申报推荐、情况核实、集中评审、信息公示、异议处理、认定备案、标识标牌七道程序。

(七)有效期和评估确认。“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年8月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信息报告进行审核,并对是否继续符合分型和分类基础标准进行确认。

 地区: 南川区
 标签: 市场监督 认定 标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解读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