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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常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24〕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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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7-19 10:13:26  来源: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布单位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文号 常农发〔2024〕109号
发布日期 2024-07-15 生效日期 2024-07-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为切实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环节监管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常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科教处)陈文洁,联系电话:85682255。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常州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活动规范有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加大转基因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为生物育种产业化保驾护航。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研究试验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审批制度,重点核查实验研究是否依规报备、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采取事前核查与事中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转基因研究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控制条件是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可追溯管理情况,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全覆盖排查,严肃处理违规开展研究试验行为。

(二)严格育种研发试验环节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农业转基因生物原始创新和规范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通知》要求,规范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行为,严格审查转化体相关试验是否进行备案,各项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规和管理部门要求,相关活动是否按照备案的转化体、地点和规模开展。发现违规开展试验的,立即终止并严肃处理。

(三)严格品种试验和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防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进行审定,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转基因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加大品种试验环节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品种试验过程中发现含有未经批准转基因成分的,要立即终止试验并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制种基地生产备案要求,严格落实种子加工和经营环节的溯源管理。加大种子生产经营环节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防止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加强转基因种子监管执法,将历年抽检中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群众举报投诉较多、拒绝抽检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

(四)严格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流向管控,严查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过程的档案记录。依法要求加工企业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加强对已获证书企业的事后监管,从原料来源、原料用途、加工过程安全控制、产品流向、标识等方面做好监管,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

(五)严格标识管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宣贯,指导企业依法依规标识,做到应标尽标、标识清晰、标识规范。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加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力度,监管、执法、种子管理等单位联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应标未标、违规标识等问题,在满足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基础上避免误导消费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管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管理职责,勇于担当、主动监管、严格执法,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管,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贯彻执行,坚决守住生物安全底线。农业转基因生物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单位、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口加工企业等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制度、落实措施,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提高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在关键时点、重点地区开展工作督导,提升监管实效。落实明查暗访制度,监管、执法、种子管理等单位联合,不定期选派人员对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支持现场快速检测产品在转基因监管和基层执法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发现非法转基因试验、种子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为,及时上报,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地对群众直接举报和省市转办的监管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强化科普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农资下乡”“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校园科普文化周”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农业转基因科普知识,推进农业转基因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引导公众客观理性认识转基因。对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人员,开展分层分级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意识和水平。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内容列为农技人员培训等必修课程,强化农业农村系统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安全监管能力。

(四)细化工作安排,及时总结经验。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细化本地2024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抓紧部署监管工作。要认真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并及时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加大工作交流,互相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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