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局),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满足食品地方标准服务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