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全会“六十五条”和市安委会“七十五条”细化措施任务,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于2022年12月26日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机构改革和上级相关文件职责调整,现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后续上级或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有变动调整的,按相关变动调整职责分工落实。本职责清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清单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原则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筑牢市场监管安全底线。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