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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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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28 09:41:29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923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3年第九号公布),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附件7、8、12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4号
发布日期 2024-05-24 生效日期 2024-05-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其他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3年第九号公布),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附件7、8、12法律文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查封/扣押决定书.doc

   2.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doc

   3.稽查结论.doc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2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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