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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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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11-11 09:48:00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341
核心提示: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的执行和操作,现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1号
发布日期 2016-10-28 生效日期 2016-1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0号)的执行和操作,现将该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予以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稽查通知书

2.海关稽查调审单

3.海关检查记录

4.海关询问笔录

5.海关协助查询通知书

6.海关查封/扣押现场笔录

7.海关查封/扣押决定书

8.海关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9.海关化验/检验期间告知书

10.海关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11.海关限期改正通知书

12.海关稽查结论

13.主动披露报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0月28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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